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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行两工作人员被终身禁止从业:都是“零首付”汽车骗贷惹的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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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23日,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泉州行政中心支行、泉秀支行予以处罚,罚款金额50万元;而相关责任人 林昱、 骆惠斌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。

究竟是什么事件导致二人遭遇如此重罚呢?我们最终查到了其背后的缘由——这竟然是一起因为零首付,所引起千万元级汽车骗贷大案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:

2013年11月,被告人 骆惠斌 被聘为中国银行泉州分行泉秀支行信贷员(综合业务类客户助理),履行贷款发放一级审批职能。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间,被告人骆惠斌在办理 泉州市晨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和 泉州 市 祥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的“ 零首付 ”车贷业务中,没有履行信贷员的职责,未对上述公司实际负责人黄某1、魏某(均已判刑)提供的对杨某、吴某2、林某1、陈某2、黄某5、施某、王某1、魏某、王某2、黄某1、赖某、周某、黄某6、黄某7、郑某1、蔡某1、陈某3、蔡某2、武某、陈某4、李某2等21名客户申办车贷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查,未对客户个人薪资证明等信用状况进行尽职调查,未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购车协议等重要材料真假进行核实查验,对明显超出汽车真实价格的申请未予审查,致使上述杨昔省等 21人通过虚假材料向中国银行泉州分行骗取贷款合计1674.8万元 。截至2016年12月4日,上述贷款尚欠6761591.64元未还,且有多名客户失联。

2013年4月,被告人 林昱 被聘为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刺桐支行大堂经理,2014年9月,又被聘为上述支行信贷员(综合业务类客户助理),履行贷款发放一级审批职能。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间,在办理 泉州 市 晨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“ 零首付 ”车贷业务中,没有履行信贷员的职责,未对上述公司实际负责人黄某1、魏某提供的黄某4、马某、黄某1、廖某、刘某、王某、张某、郑某2、林某2、黄某2、尤某、白某、许某等13名客户申办车贷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查,未对客户个人薪资证明等信用状况进行尽职调查,未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购车协议等重要材料真假进行核实查验,对明显超出汽车真实价格的申请未予审查,致使上述黄某4等 13人通过虚假材料向中国银行泉州分行骗取贷款合计人民币1035万元 。截至2016年12月4日,上述贷款尚欠4739718.63元未还,且有多名客户失联。

2015年6月,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。被告人林昱、骆惠斌分别于2015年7月21日、2015年7月22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

最终, 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:

被告人 骆惠斌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,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 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;被告人 林昱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,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 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
显然,这是一起内外勾结引发的零首付购车骗贷案,共有34名“车主”

参与其中,合计骗取汽车贷款2709.8万元,未还款金额(截至2016年12月4日)1150.13万元。

另一方面,这已经不是中国银行被爆出因汽车信用卡分期业务而被骗。

在(2021)辽04刑终138号《 辽宁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李某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刑事二审刑事判决书 》中载明,原审被告单位在无真实汽车交易的情况下,通过伪造虚假购车合同、购车预付款收据等方式为他人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办理 信用卡购车分期贷款 ,并以收取高额手续费等从中获利,后有多名借款人经催收后仍拒不还款,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。

最终,原审被告单位辽宁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,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。(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);原审被告人李某犯骗取贷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,与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(2018)辽0411刑初22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,实行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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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中国银行 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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