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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日起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正式实施

自2022年1月1日起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和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正式实施。12月31日,北京商报记者从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处了解到,新规实施前,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汽车4S店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的同时,也现场向销售人员宣传逐条解读新规。

12月29日,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北京华通丰田汽车4S店内,逐条解读了即将正式实施的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和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内容,对重点条款和变动内容进行了提示和要求。

在九棵树西路别克汽车4S店内,工作人员询问了店长近期的销售状况、近期消费者维修售后情况和消费纠纷的接收处理情况,强调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,严格依照汽车三包新规妥善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难事、急事、麻烦事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据介绍,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在之前施行的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的基础上进行了三个方面的修改,首先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,完善了退车、换车的情形,降低了退车换车的成本,优化了免除“三包”责任的条件,进一步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。

此外,新版汽车三包规定还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适用范围,将电池、电机、电控等专用部件以及皮卡车、污染控制装置纳入规定;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、修理者提出的协助、追偿等事项,进一步强化了生产者的质量责任并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。

“我们要求每一家汽车4S店在店内对消费投诉电话进行公示,加强对政策新规定的学习。在处理汽车售后三包方面的消费问题时,企业要依法依规主动承担责任,从解决消费者问题出发,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”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副科长刘峻铭说。(记者 赵述评 蔺雨葳)

关键词: 家用汽车 退货责任 市场监管局 销售人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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